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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喜小农民

大裤衩   ·   发表于 2023-3-1   ·   全本下载
第1集




第01章 春水村
  三年时间如白驹过隙,一晃而过,曾经的朋友,还记得这个名字吗?——徐大!让我们再创辉煌吧!收藏啊、鲜花啊、推荐啊,通通像手雷一样投过来吧!不废话了,新书……开启!
  正文:
  我住在春水镇春水村,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,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九舅家闹事,九舅的妻子徐玉凤忙跑到我家找我,我二话没说,跟了过去。一人对几人,拳头对匕首,三下五除二,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,羞愤而去。
  至此,人人皆知,老徐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。那些小痞子见到我像老鼠见了猫,远远躲着,实在躲不过,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,称“徐哥”,我也不能做得太绝,点点头,给他们一个面子。
  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,只是一个在村东头,一个在村西头,有几百米远,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,我本应该也死了,可是我命大,习得的气功救了我,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。
  九舅是我同村人,七岁时就死了爹妈。我姥姥没儿子,于是认他当自己的亲生儿子,比亲生儿子还亲。他是个很孝顺的人,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,那时在村里,高中毕业可了不得,是一个大秀才了,如果能考上大学,那可是光宗耀祖,可他却不考,要出去打工,把姥爷气得够呛,后来挣了些钱,带回来一个媳妇,长得俊俏极了,人又和气,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。
  他又买了台拖拉机,那时,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,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,几年间,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,盖了一间大瓦房,宽敞明亮,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。
  玉凤也不干活,就在家里伺侯他两位老人,还有一个女儿,送在镇中心小学上学,长得跟玉凤一样,很美,我跟她叫姐,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。
  我家出事后,玉凤本想将我接过去,到她家去生活,我也有点心动,跟这么美的女人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,可我舅却不答应,说是让我自己住,自己生活,我当时恨死他了。但随着书越读越多,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,当初他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云云,听得我挺迷糊,现在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。
  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,有两亩地,是九舅的,他家现在不用种地,用钱买粮吃,一头牛,五只羊,一间小土房,日子倒也过得很好。春天种玉米,秋天种小麦,那些粮足够我吃的了。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些各种各样的蔬菜,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了。
  我只读到三年级小学,父母死了,也没人给我交学费,只能辍学了。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,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。回家后,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,比上学时大多了,有那么一句话: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!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。
  本来上学时,我不大喜欢读书的,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,上课专心,下课做作业,没怎么出力,也不像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那么刻苦,不知怎么,就总是考第一。可能真的是我聪明?我想,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。
  说起我练的气功,那可是有些神秘色彩。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,下着大雪,雪花有眼睛那么大,田野里白茫茫一片,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:银装素裹。积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,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。
  我爸那时正给我舅家当长工呢,帮忙开车,开的是汽车。九舅家的拖拉机很多,不过汽车嘛就只有这一辆。一天早晨,他喝了两口老烧,有些兴冲冲的走了,去镇上送货。
  我想他那么高兴,可能是与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,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的。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,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些黄东西。只要一下课,就聚成一团,听他讲,我吸收能力强,一对照,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。
  结果,他高兴得过了头,竟将汽车的防滑链忘了,昨晚上说是有些生锈,拿出来上上油。
  看着越下越大的雪,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,拿着那破链子,向镇上进发。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得不太远,只有三十几里路。走起来,一般人要用将近一个多小时,但这是下雪天,路可没那么好走,我人小步子小,也快不起来,开始时,刚一发力,就是一个跟头,跌了两次,就不敢了,只能乖乖的走了。
  雪越来越大,风也起来了,吹得雪花漫天飞舞,直往领口里钻,瞬时即化成水,顺着脖子往下流,那滋味,简直想把老天揪下来打几拳。而且迷眼,弄得你眼睛都睁不开,更不用说是欣赏雪景了,没那份闲心。
  我眯着眼,沿路边起,后来发现路左边好走,于是将老妈吩咐的走右边置之一旁,就走左边,走着走着,都有点困了,忽然被什么给拌了一跤,在路上砸出一个大坑,脸上沾满了雪,就像吃芋头时先沾点白糖,我现在就像那沾了白糖的芋头。
  我心里那个气呀,马上起身,想找罪魁祸首算账,就是块石头,我也要把它挪挪窝,回头一看,却并不是石头,是一个人。
  走上前去,一个光头的老人倒在那里,被雪盖得很严实。我摸摸他的手,冰冷冰冷的,摸摸脸,也是那样。我想,是不是死了,唉,真可怜,这么老了,定是他儿子不孝顺,不养老,才让他冻死的。
  忽然,我想起老师教的,去摸了摸他的心脏。哈哈,还动呢,看样子没死。我去镇里的决心动摇了,心里想,反正老爸那里没事,顶多今晚不回来,九舅在那里有间办公室,还是救人要紧,就不定能救回来这个可怜的老头呢。
  于是,将衣服脱了两件给他披上,我跑动几步,热乎热乎身子,将他背了起来。还好他很瘦小,也不重,跟我家里的小狼差不多,小狼是我家里的那条大狼狗。
  但是,走了不到一里地,我就开始吃力了,虽说开始不重,但时间一长,越来越重,后来就像我爸那么重,再后来,就像我爸的汽车那么重了。




第02章 欢喜大法
  正文:
  我跌倒,趴在那里呼哧呼哧大喘气,从嘴里冒出的热气能把雪给化了。那光头老头仍是那幅不死不活的样子,我又摸摸他的心脏,嗯,还活着,看来这个老头命还挺硬的,怎么办?
  背我是背不动了,用什么办法把他弄回去呢?我蹲在那里想办法,手都快僵了,才想出来一个法子,现在想想,那时还挺笨的,亏别人还夸我聪明呢,去附近的山坡上弄来一堆树枝,用藤条绑起来,弄成一个雪橇,弄完后,我的手确实冻僵了,又是扒雪找树枝,又是绑雪橇,能不冻僵吗?挺后悔没把小狼带来,要不就不用我自己当狗来拉雪橇了。
  这次好多了,甚至下坡时还能滑雪呢。终于在傍晚,我回到了家,老妈在家里做饭等我们回家吃呢,见我拖了个光头老头回来,一脸惊讶的问道:“子兴,你怎么弄个和尚回来?”
  我这才知道我救的是一个和尚,不是没人养的老头,心中有些气愤,好像他骗了我一样,但很快又被好奇占据了心,原来和尚是这个样子,以前听别人说过和尚,却没见过,这下,明天,一定要好好显摆,羡慕死那个大牛。
  老妈将烧好的热水加了些雪,把老头浸在水里,我有些奇怪,一问才知道,原来受冻的人不能用热水泡,只能用温水,至于为什么,她就不说了,说什么说了我也不懂之类的大话,我心想一定是她也不懂,也就释然,给人留个面子,这种小小的常识我还是明白的,即使她是我妈。
  后来,光头老和尚醒了过来,只是说声多谢小施主,就没事人一样,我心里不大高兴,最起码要千恩万谢吧,我可是救了他一条老命呀。后来听老爸说,出家人对生死看得不那么重,我就更迷惑,难道他不是人?要不怎么能不看重生死呢,越觉得光头老和尚是个大大的怪人。
  后来,老爸纠正我的称呼,说不能叫“光头老和尚”,因为和尚都是光头的,老妈把我们两人一起骂,又纠正一次我的称呼,说要叫大师,甚至连称呼时的动作都定了下来,要先立正,微垂眼,双手合什,先念一声“阿弥陀佛”,再称“大师”,逼着我把这个动作练了十多遍。
  后来那老和尚大笑,说我这个动作很规范,可惜用错了地方,因为他不是和尚,他是西藏的喇嘛,至于藏密云云,我是没听明白,只知道,我被老妈折腾的够呛,最后她还弄错了。
  老和尚住了两天,身体就好了,要在我家的柴房住一段日子。那老和尚果然是个怪人,两眼有时会放光,挺吓人的。直到有一天,我见到小狼被他抓住,最奇怪的是他的手竟没有碰到小狼,能隔着几寸,又见他一挥手,小狼被扔出很远,打个滚,爬了起来,没事。很神奇,于是,我下定决心,要跟他学学这招,如果学会了,那大牛可就不能再猖狂了,我要像扔小狼一般将他扔出去。
  本以为要费些功夫呢,没想到,一说,他就痛快的答应了,让我挺失望的,还以为他要百般发难呢,这样太容易了点,没有刺激。
  但跟他学起来,才知道自己上当了。太枯燥了,又得跟他学着念咒,说些不是中国人的话,又得跟他学结手印,这可是个难活,那些五花八门的手印,记住了可真不容易,我也挺佩服自己,那么聪明,竟能记住了。
  临走时,我问了一个关健的问题,能不能娶媳妇?他哈哈大笑,道:“越多越好,用欢喜大法!”
  我这才放心,担了好几天的心终于放到了肚子里。
  由于他给我灌顶了,修练起来很有意思,有时候我整夜不睡觉,用一些特殊的姿势修练,第二天精神更旺,这些,老爸老妈都不知道,只知道我更聪明了。
  我一直叫那功夫为气功,老喇嘛纠正也不听,这名字听着简单。
  地震那天晚上,我仍是在修练,但我以为那是幻相,就没理会,却没想到,真是地震!结果老爸老妈和我都被埋在房子里,等被扒出来,他俩人已经去了,我因为修了气功,虽不吃不喝两天,仍没什么问题,但我成了孤儿。
  从那时很长一段时间,我一直以为他们没死,只是跟我开玩笑,过两天就会回来的。
  每天夜里,我不练气功,不睡觉,只是睁着眼,盼着门被悄悄的打开,他俩鬼鬼祟祟进来,好第二天早晨吓我一跳,但是没有,只有风从田野里吹过来,吹得门呼呼响。
  有时,听到他俩的屋里有什么响声,总是以为他们俩人又在干那事。偷偷走过去一看,什么也没有。空空的屋子,我怕他们躲起来了,看看被子,被子都没动过,我只能又一遍对自己说,他们真的走了,不再回来了。
  那段日子,九舅让姥姥一家人别来看我,让我自己呆着,但我那时候还不会做饭,美丽的玉凤过来给我做饭。有时,九舅不在家时,她跑过来陪我,我只有窝在她芬芳柔软的怀里,才能睡得着。她柔柔的拍着我,给我唱歌,让我的手摸着她的雪白滑腻的,那是给我最大的安慰。
  九舅对孩子的要求很严格,但我并不怕他,只能这么说,我除了怕天堂里的妈妈,谁也不怕。而九舅的要求是让我怕他,于是对我很严厉,我也丝毫不让,每次我们见面,都是冤家聚头,战争不断,还好有玉凤与姥姥在中间调和,至今也没什么大的战争,但局部战争是免不了的。
  在与九舅的不断冲突中,我对自己越来越严格,因为我要超过他,免得他总是趾高气扬,目中无人。
  我喜欢读书,但开始时没钱,只好去别人家借书,借课本。跟大牛借,他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,但他人比较笨,自从我将他打败以后,他就服了我了,下课后到我家,一是让我给他做作业,二是帮我干活,我们称“二人合作互助组”。




第03章 少壮期
  正文:
  自从那次打击后,我的功夫大有进步,两年来的修练,初有成效,眼睛和耳朵都有些异常。眼睛在黑夜能视物,耳朵隔着几十米远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,力气大增,能拔出一颗树,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,看来,自己也变得跟老喇嘛一样厉害了。
  我一身的力气,种那两亩地是游刃有余,牛是从大牛家买的。他家养着十几头牛,等着杀掉卖牛肉。那次,我去他家,见一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大瘦牛,他爸只嘟囔杀这牛定要赔本,我忙说不如卖给我,他多半是怜悯,答应了,卖给我一百块钱。在我们家乡,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,够一个成年人一个月挣的了,但对于那牛来说,确实是很便宜了,于是,我用我一年卖菜的钱买下了这头大瘦牛。
  回来后,我对它宝贝的要命,让小狼看着它,小狼现在是我的好助手,跟我一个屋睡觉,我练功时,它就趴在我身边,我发觉他越来越厉害,越来越聪明,进步太明显了,后来总结,可能是因为我练功的关系。
  于是,每天我都要运功来个全身按摩,一者锻炼我的功力,二者给它淬炼筋骨,效果很明显,它更聪明厉害了,跑起来跟一阵风似的,叫声震耳,全村都能听见。我家在村子的最东头,门前有一条河,河的对面就是一座大山,屋子的后头就是一块平坦的草原,没人耕种,屋子在那里有点孤立,有些突兀。好在,我用一些荆棘一些树枝围了一个篱笆,开垦出一小块地种菜。
  村中的狗很多,几乎每家都有一条,小狼就是狗王了,别的狗见着它,尾巴一夹,老老实实的,如果小狼一叫,全村的狗都跟着叫,只听一片吠声,家家都不得安宁,为此,不少人都找上门来,要求将小狼捂上嘴巴,但小狼能听懂我的话,不再叫得那么大声。
  我对大瘦牛也很好,精心喂养,平时也运功给他按摩,我练的密宗功夫果然神奇,不几天,大瘦牛精神焕发,双目精亮,毛发发光,好一条俊牛!而且它大有长进,竟学会了踢人。
  一次,我将他放出去,让它自己到门前的河边喝水,村里有个光棍无赖,想牵走它,结果被它一个蹄子,把腿踢断了,那光棍当场惨叫,结果又被它踢了一下,两腿都断了,后来,九舅出面摆平了这事,这以后,它可出名了,村里人见着它,都躲得远远的,以防跟它的蹄子来一次亲密接触。
  我在村里很安全,可能大半是因为这两个动物的关系。小狼不用说了,它一瞪眼,一般人就悚然,没人敢惹它,而且它很精明,别人给的东西它不吃,也不离开我的视线,抓个兔子,也就是三两步的距离,大瘦牛也是个厉害角色,后来我给大瘦牛起了个“大黄”的名字,叫起来很顺口。
  我现在只有十五岁,但身形已经是大人了,可能又是那神奇的气功吧,虽遗憾自己相貌不出众,却很满意自己的健壮身材。腰板笔直,肩宽腰瘦,给人一种豹子般的感觉,这在那里可是很动人的。农村里,男人的力量是最重要的,至于长得好不好看,却在其次了,当然,太丑了也只能打光棍了。
  我这样,在家乡可当真是美男子了。而且我的生活很悠闲,每天早晨,给大黄与五只羊打扫一下棚子,主要的是那五只羊,大黄方便时,会到菜地里固定的地方,五只羊就不行了,可能是我没给它们按摩的关系吧,再给自己做点饭吃,然后帮李老太爷家挑一担水,拿回几本书,这叫“挑水换书看”。
  我越来越喜欢读书,但是自己买书看太贵,又不容易找着好书,后来,一个偶然的机会,让我见到了李老太爷家的书,是一些繁体版的,借回一本看,发觉比看现在的书有意思多了,一本书下来,连蒙带猜,把繁体字认了个大概。
  李老太爷是村中最大家族的家长,春水村有两大家族,李家与卫家,都是最早来这里的人,村中几乎所有人的姓都是其中之一,我家是后来迁移过来的,属于外来户,没有根,所以村中提起老徐家,就是我家了。
  李老太爷据说还中过清朝的举人,学识渊博,而且养生有道,至今仍是结实得很。自从见过李老太爷后,被他深深折服。他一头白发,双目有神,精神奕奕,丝毫看不出竟是八十多岁的人,走起路来腰板挺直,很矫健。他的话在村里比村长都管用,人人都听他的,可谓德高望重。
  还好,我妈是老李家的人,而且是他的嫡系,所以,我能见到他。最后,我与他说好,我每天过来给他挑水,可以拿一本书回家看。其实我也有点奇怪,想给他挑水的人多得很,只要他说一声,村长都得过来给他挑水,但他却让我给他挑,还是有偿的,可以借书给我看。他家的书只能用房子来计算,一房子一房子的,我的眼都快花了。
  村子里的人常能看到这样一幅场景:一个小伙子躺在草地上,仰着头看书,一只大狗趴在他身边,锃亮的毛发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偶尔呲呲嘴,露出森森的白牙。一头雄伟的大黄牛与五只小羊正懒洋洋的吃草,偶尔撒个欢儿,去拱拱他,被小伙子骂两句才摇着尾巴回来,继续吃草。
  这个小伙子就是我,由于我的功夫大进,干那些农活小菜一碟,别人要用一天干,我只要两三个小时就可以,所以整天就是无所事事,悠哉悠哉的。
  不过,现在我能感觉到村里女人们对我火辣辣的眼神,让我心颤。而且我的下面那个家伙越来越大,现在练功时,往往下面的硬不可动,心中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想弄出来,挺憋人的,也没人教我,后来跟大牛说起,他大笑,说我是思春了,该找女人了。




第04章 有没有搞错
  我恍然。我想起了一个词:骚动!于是找一些这方面的书看,可惜那时村中没几个人会看书,没有书,也没有电视,晚上很无聊的,年轻的走家窜户,打牌打麻将,没有什么别的娱乐消遣,再有就是两口子在炕上运动了。还好,有大牛这个家伙,从学校给我借来了一些黄书看,我看得是血脉贲张,心向往之。
  我想,我确实是需要女人了,现在,见着美丽的玉凤,见到她那鼓胀胀的,我的下面就硬,恨不能上去摸两下,咬两口,我倒羡慕起小时候的我了,那时,常摸着她的白白的入睡。
  看见她那挺翘的屁股,也恨不得咬两口,我看女人的时候,不由自主的,眼睛就去瞄她们的与屁股,想控制眼睛很难。看来,是该找个媳妇了。
  这天晚上,我练完功,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,我们村里只有几家有电视,九舅家就有一台,是给姥姥姥爷看的,我当然买不起了,正好用这些时间练功,或者看看书,在我的眼睛里,白天与黑夜没什么区别,只是没有太阳而已。
  忽然听到一丝异响,我运功一听,猛的一惊,是玉凤的声音,好像遇到了强盗,是被捂着嘴发出的唔唔声。小狼也听到了,耳朵竖了起来,发出了低沉的吼声。
  我忙拉开门,跑了出去。
  到我家必经的路上,有一片玉米地,是强盗出没的极佳场所,我想,玉凤一定在那里。
  眨眼的工夫,我与小狼就到了,来到一片不停摇晃的玉米地,入目的情景让我怒气冲霄。一个小伙子,正将玉凤压在身下,不顾她的反抗,撕着她的衣服,她的嘴被什么东西塞住,只能用喉咙发出唔唔的声音。这时,她的褂子已经被撕开,随着她的反抗,晃悠晃悠,让我目眩。
  我也不出声,悄悄来到那个家伙的身后,一个手刀,将他打昏。我想他一定觉得冤死了,这样不明不白的被人搅了好事,还不知道是谁干的。
  我翻过他的身,嗯,是村里的一个小痞子,平时对我就不大服气,别的痞子见着我,老实恭敬,他呢,扬着头,不瞧我,我也不跟他计较,不过,今天他犯在我的手上,那只能怨他不长眼了。
  我暗中运气,在他身上点了几处穴道,呵呵,自此,他的男人生涯也就结束了,只能是废人一个。听说他刚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,这下他只能看,不能用,够他受罪了。
  弄完了他,我才看看玉凤。
  美丽的玉凤已经起来,正在拉紧衣服。但那衣服已经被撕坏了,再怎么拉,也掩不住她的身子,更让我心火上升,她见我两眼直勾勾盯着她,有些羞涩,忙又拉了拉褂子,但这样一来,露得更多。我上前将她的手拉开,仔细看看她,情不自禁的把手放上去,试试感觉变没变。
  玉凤身子一颤,轻声道:“子兴……”我抬起头,月光下,玉凤光洁的脸上沾了一些草屑,却更加让我心动,好像是妩媚吧。
  “玉凤,我难受!”我心中有股火气,想要将一切毁灭。
  玉凤忙道:“怎么了?哪里难受?”
  我道:“玉凤,帮帮我吧!”
  说着,拉着她的手……我感觉玉凤的手缩了一下,想往回收,被我拉住。我用哀求的目光看着她,道:“玉凤,求你了,帮帮我!”
  她的雪白的脸泛起红晕,如果不是我的眼力特异,绝看不清她的羞涩。
  她轻轻叹了口气……
  (此处大量删节,请将至少10章的完整连续订阅记录发到徐大QQ332054129邮箱)
  ……
  我感觉一股电流从那里窜了出来,冲到我的脑袋里,不由轻吸了一口气。
  “好些了吗?”玉凤轻轻的问。
  “哦,哦,好多了,谢谢你玉凤,你真美!”
  她闻言轻轻一笑,说不出的妩媚,我忍不住,猛的抱住了她,紧紧搂住她的身子,用嘴去亲她的脸。
  她左右摇头,不让我得逞,我急了,用手把住她的头,狠狠的亲住她的嘴,软软的,滑滑的,腻腻的,感觉好极了,她不断挣动的身子软了下来,本来火热的嘴唇更热了,我总觉的有什么在身体里躁动……
  现在抱住了柔软的身体,真想将她捅烂,忙空出一只手去脱她的裤子,裤腰带已经被那个废人弄断了,裤子一下就脱了……
  她一声痛叫,轻声道:“错……了,弄错地方了!”
  我这才知道弄错了……
  ……
  (此处大量删节,请将至少10章的完整连续订阅记录发到徐大QQ332054129邮箱)
  ……
  只见她的上身被我刺得乱摆,头不停的甩动,汗水将头发弄得湿漉漉的,随着头甩动,给她增添的些许狂野的。
  当时,我脑袋中冒出一个词:花枝乱颤。深深惭愧,对这个词的意境以前太瞧不起,是不求甚解之举,现在是深有体会了,原来这个词形容的是如此美妙的情景!
  ……
  (此处大量删节,请将至少10章的完整连续订阅记录发到徐大QQ332054129邮箱)
  ……
  不知道经过了多长时间,最后我发泄出来时,她已经昏了过去,浑身被汗水洗了一遍,看样子是不能动弹了,我把她抱回家里,放到炕上,看着她红扑扑的脸,又起,还好不那么强烈,能控制住,我也知道她受不了再来一次,只好练起功夫来。
  一运气,觉得一股阴凉的气息在丹田处驻存,心中一喜,看来,那老和尚果然没骗我,欢喜法真的有用,将这股纯阴之气炼化,修为果然精进不少,哈哈,这倒是一个练武的好方法呀。
  趁着她还在睡,我忙带着小狼、大黄与小羊们下田了,还真不敢见到她,自从那次后,很长一段时间,我没见到美丽的玉凤,也不敢去她家。
  偶尔在夜里,还会想起那如梦一般的经历,想起玉凤那柔软的身子。仅此而已,生活还是那样,我还是那样悠闲自得的过日子,大多数时间仍在读书,这些书让我变得有些野心了,但还只是朦朦胧胧。




第05章 绿帽子
  在农村,对男女的关系看得并不那么神秘,但远没有城市中那么随便。如果一个男人被妻子给戴了绿帽子,那可是奇耻大辱,是无能,不是个男人。
  村中有一户人家,丈夫无能,只能对自己老婆的偷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甚至在家中碰到了老婆跟别的男人胡搞,仍笑的,也不发火,但我却见到他一个人在一个山坡中发疯般的击打着土地,双手鲜血直流,于是动人恻隐之心。也抱着一种实验的态度,走上前去,对着那个怒容满面的男子道:“卫三子,别这样,没用的!”
  他转过头来,目露凶光,狠狠的道:“滚开,没你的事!”
  其实从外表上看,他男人得不能再男人,人高马大,腰粗膀圆,体态魁梧,一条彪形大汉,可惜竟是个驴子,我也挺同情他的。
  我对他的凶悍不以为意,笑道:“你不必伤心,如果你求我,说不定我能治好你的病!”
  “你才有病呢,一边去!”他吼道。
  “既然你不想治,我也不能勉强,那再见吧!”说完,我施施然的走了。
  当天晚上,他来到了我家,眼睛红红的,一身酒气,脸也通红,看样子没什么酒量。
  一进门,就抱着我的手,一通大哭,我知道,他心中确实有太多的委屈,也就任他哭。
  小狼在旁看得有些不解,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哭吧。
  过了一会儿,他才停了下来,有些不好意思的抹着眼泪,道:“你真能治好我的病吗?”
  我点点头,道:“不敢说一定能治好,只能说,有这个可能!”
  “好,我治,给我治吧!”他狠狠的说,一副豁出去了的神情。
  我笑笑,道:“想让我给你治,得答应我几个条件。”
  见他点头,我开始说道:“一是,你病好了,不能去勾搭别的女人,老老实实过日子。呵呵,如果成功了,你比别的男人强多了,一般的女人根本无法满足你,那时,你就可以好好惩罚你的媳妇了。这条你能答应吗?”
  他笑呵呵的点头,可能在他来说,如果能满足自己的媳妇就很了不起了,根本没想过去勾搭别的女人吧。
  我道:“你现在答应的很好,过后就知道这是多么难了,你的媳妇可够幸福了!第二是,不能对别人说是我给你治的,要保密,成吗?”
  “成!没问题!”他大声答应。
  “好了,就这两个条件吧,可别忘了,如果违反了,我可不客气,我能治好你,也能废了你!”
  “行,我一定不忘,你就放心吧!”他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。
  “那好,你盘膝坐在炕上,等会儿不论多么难受也不能动弹,否则你就再也好不了了!”
  卫三子老老实实盘腿坐到炕上,在农村,不会盘腿坐,那可是大笑话,但大数人是不标准的,形似而神非。当初那老和尚,哦,不,是老喇嘛,但我喜欢叫他老和尚,这样显得亲切,他当初教我趺坐,差点把我的嫩腿给弄断了,那个痛苦呀,没法说了。
  但是我发觉,趺坐与盘膝坐对练功的影响差别极大,趺坐时,心神很容易就集中丹田,坐着也不容易走形,盘膝坐就不行了,身子很容易倾斜,心神也不易集中。
  我趺坐于他身后,将内息在气脉中流转,最后集于掌心,掌抵他的双腰,气缓缓输入,将他的肾水加热,随之使其脐轮发热,这样,其精自多,阳自然壮,至于效果如何,我也没有经验,只是姑且一试而已。
  像他这样的,心理的障碍是占主要的,只要将这点治好了,其病自然不治而愈。我在村中被传得很神的,人们大都不敢惹我,因为我有一身武功嘛,而且,在农村,武功更有神秘色彩,人们都把会武功当做成仙一般,好像有了武功就无所不能了。卫三子可能对我有信心吧,我也正好利用这一点,省得还要费心耍一回武功,让他建立信心。
  其次,在中医上说,我这样确实能生精化气,对壮阳有效的。
  我将气在他的肾内旋转加热,去烤化杂质,又运功将他下半身的气脉疏通一下,呵呵,这次,他的性能力必然大增!
  他浑身被汗水弄湿,面色红润,显然我的疗法很见效,这一次,他可是因祸得福了,经过我的输气,定是延年益寿了。
  我收功起身,拍了他一巴掌,笑道:“好了,三子,回家去搞你的媳妇吧,一定让她要死要活的!”
  他起身,满脸兴奋地道:“哈哈,我现在觉得浑身是劲,果然不一样了,哈哈,我要报仇了!今晚上回家试试!”
  我笑笑,道:“快回家去吧,一试就知道你是多么厉害了!”
  他满嘴谢谢,忙兴冲冲的跑出去了。我想,今晚,他的媳妇可有罪受了,也是活该,对这样的荡妇,我一向深恶痛绝。
  第二天,卫三子早早的就跑了过来,我刚坐完早课,收功调息,小狼去山上抓兔子了,大黄领着五只小羊去后河边喝水。他跑了过来,一来就抓住我的手,摇个不停,感激之情溢于言表。我也有些高兴,倒不是为他高兴,是为自己的实验成功高兴,原来我是这么聪明的人呀,能举一反三,哈哈,够厉害!
  卫三子朴实的大脸上焕发了青春,神采飞扬,竟也有些气魄,他摇着我的手道:“谢谢你,徐叔,我真的好了,哈哈,痛快,痛快,那婆娘今早上起不了床了,我弄了她整整一夜,天快亮了才完事,徐叔,你可真是神仙呀,我这病看了很多个医生都没什么用,你就这一弄,我竟变得这么厉害了!哈哈,痛快,痛快!”
  我笑的看着他,道:“小事一桩罢了,没什么!你可得悠着点,别太劳累了,我想,你媳妇从今以后一定会对你百依百顺了,你小子以后的日子一定幸福死了!但别忘了我的那两个条件!”




第06章 得喊我“叔”
  卫三子忙不迭的道:“不会忘,不会忘,我现在浑身是劲,舒服极了,徐叔,谢谢你了,今晚,一定到我家吃饭,让我媳妇去镇上买几个好菜,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!”
  我答应,至于他为什么叫我叔,那可是农村中很普遍的现象,经常能见到老年人对年轻人叫叔,婶,舅等,这是辈分问题。我妈是李家的嫡系,辈分极大,在村里几乎不用跟别人叫什么,都是别人跟她叫什么姨,姨妈,姨奶奶,奶奶,什么都有,每次过年,到我家里拜年的络绎不绝,很多小伙子都得来磕头,我也在旁欣然接受,美滋滋的。
  我们村在春水镇是最大的村,但经济跟别的村没什么不一样,商店有一个,但几乎没什么东西卖,买个醋、酱油还行,要买别的东西,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、四、七,也就是初一、十一、二十一、三十一,初四、十四等等,就是这样排,这几个日子,镇上有一个大型的集市,那时的东西很齐全。俗称“集”,去买东西,就叫“赶集”。
  我是每个集都要赶的,我的菜都要到那里去卖,再用卖菜的钱买别的东西,或者是书,或者是别的。赶集也是年轻人的节日,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,去集上展现自身的美丽,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,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,回家去找父母,让人做媒,说不定就能成,很多夫妻就是这么成的。
  赶集确实很热闹的,在农村娱乐极不发达的这里,赶集是最大的消遣,很多人都是不准备买东西的,只是来看个热闹。我在那里卖菜,当然要交地皮税的,中国的税源远流长,皇粮国税,不交不对,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。地皮税也不太贵,两三块钱,我一上午能卖三十几块钱,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,拿着个小本本,开收据的,很威风。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。
  我人小,却一直独立生活,对生存之道颇精,这也是环境所逼。中国有句老话,叫“现官不如现管”,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,就有巴结之心,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,只有三四人,毕竟这里没什么要收税的,除了赶集,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而已。
  有一天,我去了所长的家,趁他没在家,送给他老婆一条烟,烟中夹着五百块钱,在这里,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,可称得上是巨款了,他们一年的工资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数吧,在这里,钱是很实在的,一块钱能买几斤鱼,几斤肉,可能一家人一个月只能花个十块钱左右吧。
  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,后来我认他当干爸,他也对我很照顾,一直没收我的税,再后来,我办工厂得到了他极大的帮助,所以说,该花钱的地方就要狠狠的花,绝不能小气。
  很多年后,我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大富翁时,他也是举足轻重的一方大官,他们一家跟我住在一块儿,喝酒时,他对我说,他当时被我给震住了。当时做生意的很少,对税务所的重要性都没认识到,根本没收过这么一大笔钱,虽说是少年鲁莽之举,却觉得我眼光独到,有气魄,虽有缺憾,就是手腕不够成熟,但总的来说,是个成大事的人,再加上听说过我的名字,所以开始帮助我。
  说实话,我当时确实是狠下心拿出的那笔钱,毕竟我也不是太富裕,但一直认为对这些当官之人,一定先要付出,而且要舍得下本,才能得到更大的收获。
  这条经验一直被我用到如今。
  好了,言归正传,我答应了卫三子的邀请,把他赶走,把大黄招呼过来。这时是初秋,菜的种类很多,我弄了一筐青椒,一筐西红柿,用绳子窜起来,让大黄驮着,领着小狼,向镇里进发。
  这条路我已走了无数遍了,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那次风雪中捡了个老和尚,每次走这条路,就想起他,现在,那个老家伙没死吧?肯定死不了,再活个几十年也没什么问题吧?
  但当时为什么那么半死不活的样子呢,他说是为了考验我,我当时虽是人小,却并不蠢,当然不会相信。
  路两边全是槐树,初夏时,跟这里走,槐花的香气缭绕,很不错,这些树有很多年了,很高,两边的树在顶上互相接到了一起,将路罩住,我想起了小时候跟我妈的话,我问她,为什么要种这么多树在路边呢?
  她说,是为了怕人走路时不小心走入路两边的田里,不让牲口进田里。那时老爸已经在给九舅家开汽车了,我就说,这对爸爸不好,如果他的刹车失灵,没有树的话就没什么事,顶多进了田里,将车塞住了,但有了树,那可危险了,准得撞树上。
  她听了,脸色变了一下,狠狠的骂我,说我不想好事,净说些不吉利的话。
  晚上她跟老爸一学这话,老爸哈哈大笑,在妈妈的骂声中夸我聪明,那时我就明白,不要跟女人说理,她们全是些不讲理的人。
  后来,村口的路上有几棵树被人砍倒了,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砍的,为的是帮老爸一把,万一出事,他就可以跑出路,进田里,但可惜没砍多少,他就用不上了,他死在了那场莫明其妙的地震里。
  至今想来,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,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。据李老太爷说,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。如果他知道是我砍的那些树,一定要狠狠的罚我了。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,牵马牵牛走过时,都要将牲口看得紧紧的,怕这些牲畜碰这些树。
 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,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,砍它们是要受报应的。我听了,有些森森然,难到真的有老天?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?我偏不信那个邪,每次走这条路时,总是让大黄尽情地吃它们,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!




第07章 玉米小偷
 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,撒着欢的吃,有时还跳起来吃,将我的那些菜颠出来,我也不介意,由着它。所以说,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。
  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,是敢怒不敢言,一是怕我,二是怕大黄,三是怕小狼。
  秋风微凉,吹得干枯的树叶唰唰作响,天地间很静,仿佛只有我跟它们在,今天的路上人很少,路旁有很多玉米地,一块绿一块绿的,有些泛黄,是到收获季节了,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。我们是慢悠悠的走,大黄挺着大脖子,勾着槐树的枝,可惜,已经到了初秋,没什么叶子吃了,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。小狼低眉顺眼的在我身边走。
  我不着急,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,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,认了他当干爸,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,没人敢占,早晚都是一样,想想以前,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,每逢赶集,都得天不亮爬起来,早早走,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。现在,唉,一个地下,一个天上呀。
  到了集上,也已经是日上三竿,今天的天气不错,很爽朗,但集上的人并不多,毕竟正是农忙时节,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。
  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口,路中央是卖水果的,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,一条是卖吃的,一条是卖菜的,颇有条理,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脓包。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干爸领导有方了。
 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,向我的摊位走去。果然,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,两旁都排满了摊子,见我过去,都和我打招呼,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,大家跟我也比较熟,而且关健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,帮帮他们,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。
 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,是老油条,碰上这样的人,你可得小心了,还好我比较狡猾,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,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。农村有句话,叫熊的怕横的,横的怕不要命的,像我这样,孤家寡人一个,身怀绝艺,谁也不敢来招惹。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人物,且是李家嫡系,势力很大,有这么硬的后台,没人想找死。
  在村里,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,村长只是二把手,什么事还是书记说得算。
  每次农忙时,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,也算巴结吧,但我叫这是会做人。为人就要识时务,要懂得以小博大,你想想,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,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,这些都是些好机会。
  赶了一上午的集,收益还不错,由于我的菜成色好,卖起来很快,而且我的菜比别人的都贵,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,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,而且大多是些关系户,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。
 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,要知道,在卖菜这一行里,最忌的就是你比别人便宜,这是挡别人的财路。所以,一般情况下,菜市里,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,你比别人贵,可以,还欢迎,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,可不行了,这可是行规。
  我发现,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,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,炫一炫,那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,穿得比别人好,用的比别人好了。这样,我就顺应时势,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,但不敢说是最好的,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,怕贵了别人不买,体会不出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,便宜没好货,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深蒂固的。
  我的手脚麻利,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,数了数,又赚了三十九块,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走去。我一直想买一本书《红与黑》,是世界名着,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,却最终失败的事,我对他佩服之余,却有些不以为然,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,我想看它,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,以免重蹈覆辙。
  有书万事足,买了书,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。
  于是,便骑在大黄身上,开始读我的书。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,那是不须考虑的,它可是头精明的牛,能绕着圈子,专找有草的地方走,还能走回家。小狼也跟着他,顺路抓抓兔子。
  走着走着,我从书海中拔出头来,看看,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,站起来,匆忙看一眼,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,只是走的是山路,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,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,只需往前走,就到村里了,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的弯路。往前走走,到了村里着名的聚宝盆。
  这其实是一个小形的盆地,田都是一梯一梯的,风吹不进来,这里比别的地方都暖和,因此庄稼熟得晚,长得沉实,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,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,玉米还是绿油油的,没到收的时候,我极力四顾,发现没有人。
  咦,不对,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,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。有人在!是不是有小偷?
  我是艺高人胆大,也是沉浸在《红与黑》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,才会这么干蠢事,平时,这样的事,我是不会去管的,这是狗咬耗子,多管闲事。下了牛,拍拍它,让它在原地吃草,领着小狼走了下去。
  小狼走在前头,很快来到了那块地,我低喝一声:“谁?!”小狼口中也发出唔唔的低吼。
  没动静,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。
  我道:“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!谁?出来!”
  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,确定是个女人。
  簌簌声响起,随着玉米秆的晃动,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。通红的脸,却更显其动人,个子不高,很纤细,但身材极好,大大的N子,大大的P股,尤其是腰很细,走起路来,一扭一扭,P股像要跑出来一样,再加上楚楚动人的脸蛋,更让人上火。她是那天晚上在玉米地里想玉凤的小痞子的媳妇。我嘿嘿一笑,想起了那晚上的事,恶向胆边生。 回复可见下载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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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条回复   |  直到 3天前 | 787 次浏览

heijinka
发表于 3天前

优秀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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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jhw1314an
发表于 2023-3-7

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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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xl111
发表于 2023-3-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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